各有关单位(部门)、相关项目负责人:
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秘书处《关于开展2026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开展2026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,相关通知已在学校OA发布,请各相关项目负责人、有关单位(部门)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项目结题验收工作。
2022年第二批至2024年第一批立项且协议已到期的项目,须参与本次结题验收。不再受理项目延期申请,逾期未申请结题验收的,后续不再受理。
2022年第二批以前立项且未结题的项目,按照2024年10月发布的《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》有关要求,不再受理,不纳入本次及后续统一结题验收范围。
产学研管理办公室
2026年3月19日
